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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僱人員徵才訊息

    約僱人員1名徵才(電機工程相關)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6-11 09:44

    名    額:約僱人員1名(電機工程)

    辦公地點: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處或所屬駐外維護工程隊)

    徵才期間:自113年6月11日起至113年6月18日止(郵戳為憑)

    資格條件: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電機工程相關科系畢業者。

    工作內容:

    1. 辦理公園綠地、街道植栽綠美化等規劃設計、勘查、監工、維護管理、都市景觀生態、淨零碳排議題等相關事項。
    2. 辦理電機工程相關業務。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當日止。

    待    遇:280薪點(280 × 135=37,800元/月)

    報名方式:

    1. 請檢附履歷表(公務人員簡歷表,並簽名)、身分證、學歷證書、服務經歷證明書等證件影本(文件請用A4格式,影本各頁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私章)
    2. 履歷表首頁請註明應徵職務「電機工程相關約僱人員」自傳須簽名、白天連絡電話,於徵才期限內將報名資料親自送件或掛號郵寄至「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處人事室收」,未依前述規定檢附證件及逾期者(郵戳為憑)恕不受理。
    3. 資格條件經本處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未達70分以上,不予錄取;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退還證件請檢附足額回郵信封(郵資不足者不予退還)。

    聯 絡 人:楊小姐

    聯絡電話:07-3368333分機5657、5658、5659

    其    他:

    1. 本次徵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處得予從缺。
    2. 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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