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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燈及園燈認捐專區

    高雄市路燈及園燈認捐方式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11-12 15:53
    • 法規依據:「依新修正利益衝突迴避法(107年12月13日施行)第14條第2項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第1項但書第1款至第3款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於補助或交易行為成立後,該機關團體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之。」

     

    • 申請方式(擇一)

    一、於本網頁下載申請書表格並繳款後,將申請書及繳款相關證明以下列方式傳送至本單位辦理。

    1.郵寄 (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收件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處路燈工程科收 )

    2.傳真至07-3319240 (傳送前請電話告知07-3368333 #3317林先生)

    3.電子信箱streetlight3368333@gmail.com

    二、認捐者親自至公園處路燈工程科(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辦理認捐事宜。捐事宜。

     

    • 繳款方式
    1. 現金(可親洽路燈工程科辦理)
    2. 支票或匯票
    3. 於高雄銀行領取市庫送款憑單(3聯式)並填寫後繳款(免手續費)
    4. 郵局、其他銀行匯款至以下帳戶(需額外手續費)

    金融機構:高雄銀行公庫部0161028

    匯款帳號:102103161220

    戶名:高雄市路燈園燈電費認捐專戶。

     

    • 業務聯繫

    聯絡電話:07-3368333#3317林先生

    聯絡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公園處路燈工程科)

     

    • 認捐申請書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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